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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租房实物配租是指面向本市城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城市户籍家庭和单身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并按规定收取租金。
问:外地户口落户长沙后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外地户口落户长沙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落户前为非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连续持有本市城区居住证满2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后可折抵2年。
申请相关条件:
(1)户口: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落户前为非本市城区常住户口、连续持有本市城区居住证满2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后可折抵2年);
(2)收入: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3)住房:本人及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
离异、丧偶或年满30周岁未婚的城市户籍低收入单身申请人,还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
相关链接>>>长沙公租房申请指南(外来务工+新就业无房+城市户籍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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